智动力:关于解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初步的约定,是双方签订相关合同的基础,不构成采购的承诺。
2.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解除不会对公司2023年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3.本次解除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系依据合同对方的行为与事实自行决策,未与合同对方协商一致解除。
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情况
2022年11月16日,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详见2022年11月17日披露的《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公司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孚新科”)签署了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框架协议,是双方签订相关合同的基础,不构成采购的承诺,后续具体合作需另行签署其他协议。
二、战略合作后续进程
1、 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智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圣”)于2022年11月与三孚新科就复合铜箔产品研发事项签署了《产品研发合作协议》;于2022年12月与三孚新科就采购“一步式”全湿法复合铜箔化学镀铜测试设备签署了《设备买卖合同》《设备买卖合同之补充协议》及《设备买卖合同之补充协
议二》。
2、三孚新科未按《设备买卖合同之补充协议》约定交付复合铜箔量产设备,在智圣给予的宽限期内仍未完成交付。智圣与三孚新科在2023年4月14日签署了《设备买卖终止协议》,确认了三孚新科无法按时交货的事实,三孚新科应退回智圣已支付货款,《设备买卖合同》《设备买卖合同之补充协议》及《设备买卖合同之补充协议二》终止。
三、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解除情况
1、合作过程中,三孚新科的研发测试进度不达预期,复合铜箔生产设备正式产线一直无法交付,研发方面无法满足公司产品的需求。此外,三孚新科也无法实现买卖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约定的交出符合公司生产要求的产线及产品,导致公司的项目推进滞后。
2、合作中三孚新科在设备研发和生产的进度导致《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产品研发合作协议》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公司及智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行使法定解除权,于2023年4月24日向三孚新科发函沟通协议解除事宜。
3、公司及智圣于2023年5月8日正式函告三孚新科,确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产品研发合作协议》解除。
四、本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已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解除,不会对公司2023年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