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动力: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9  智动力(30068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 公告编号:2023-026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05月19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0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0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05月19日9:15-15:00。

2. 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村小布二路10号东莞智动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动力”)第四届董事会。

4.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加维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具体出席情况如下表所示:

出席现场 会议的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人数6
所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2,218,763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34.7178%
通过网络投票 参与会议的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参与会议的股东人数3
所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056,844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4.1626%
中小股东 出席会议情况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出席人数4
所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4,004,469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5.2723%

注:中小股东为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275,6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04,4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275,6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04,4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275,6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04,4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275,6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04,4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275,6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04,4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275,6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04,4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以特别决议通过。

7.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275,6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04,4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石力律师、金川律师(下称“信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信达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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