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动力: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02月25日11: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已于2024年02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吴加维先生主持,应参与会议董事7名,实际参与会议董事7名,其中董事陈奕纯女士、独立董事康立女士、独立董事罗文元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9元/股,该部分回购的股份将用作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为了顺利实施本次股份回购,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等;
2. 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
审议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3. 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 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5. 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所必须的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事宜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0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