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动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12-27  智动力(300686)公司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动力”“上市公司”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智动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年11月,公司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44号)。公司向13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61,327,440股,发行价格为

17.59元/股。该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078,749,669.6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税)19,763,393.5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8,986,276.09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2020年12月31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721号)。

二、募投项目投入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累计投入金额
1智动力精密技术(越南)工厂建设项目36,598.6315,314.59
1-1消费电子结构件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4,698.6312,312.56
1-2散热组件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1,900.003,002.03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累计投入金额
2智动力消费电子结构件生产基地改建项目10,000.002,920.56
3收购阿特斯49.00%股权项目24,300.0023,705.00
4补充流动资金35,000.0035,000.00
合计105,898.6376,940.15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智动力精密技术(越南)工厂建设项目--
1-1消费电子结构件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025年1月1日2026年1月1日
1-2散热组件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6年6月30日
2智动力消费电子结构件生产基地改建项目2025年1月1日2026年1月1日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管理层表示,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系基于当时市场环境、政策等因素做出,在推进过程中,受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环境调整等外部客观因素及公司业务发展侧重点、产业链规划调整等内部需求影响,公司审慎控制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使得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展相较于原定计划有所延缓。鉴于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状态,公司在确保项目实施主体与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为保证公司的募集资金项目管理、组织实施和效益实现,经审慎研究,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公司将关注市场、产业及技术等发展趋势,定期分析、研究,必要时对项目及时作出相应安排并履行公告义务。同时公司还将持续优化业

务结构,不断开拓市场资源,增强公司经营能力。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披露,同时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关注市场环境变化,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保持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消费电子结构件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智动力消费电子结构件生产基地改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1月1日;将募投项目“散热组件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提醒公司,审慎评估论证当前募投项目继续投入的可行性,及时作出相应安排并履行公告义务。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许 阳史松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