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动力: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并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8-04  智动力(300686)公司公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并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项目建设初期在市场开拓、运营管理等方面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建设和 完善,在后续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经济环境、市场竞争等方面的 不确定因素,存在一定的管理、运营和市场风险。

2、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受上述不确定因素的综合影响,可能面临未能按期 建设完成、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本次对外投资能否达到预期效果存在不确 定性。投资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项目建设周期、产值税收等为预估值,尚存 在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承诺,公司将根据经营计划、资金情况及 协议条款分步实施。

3、项目建成后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将视项目开展情况以及未来市场情况而定。 本次对外投资能否达到预期效果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动力”)于2026 年8 月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并签 订投资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产业布局,持续优化产能区域分布与生产规模,促进公司的中 长期战略规划落地,公司与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签订 《投资协议书》,计划投资建设光通信、算力热控及ITO 用电子专用材料产业 化项目(用于光通信、热控及ITO 等的辅助材料)、铟锡镓铋系列产品及综合

回收利用产业化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约3 亿元,分两期实施,本项目将由公司 新成立的二级控股子公司云南智圣光铟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建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协议对方名称: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性质:机关单位

失信被执行人说明: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关系说明: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及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 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投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 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 项目名称:

一期项目为光通信、算力热控及ITO 用电子专用材料产业化项目,用于光 通信、热控及ITO 等的辅助材料;

二期项目为铟锡镓铋系列产品及综合回收利用产业化项目。

(二) 项目选址:

一期项目选址位于冶金材料加工区1 号标准厂房,面积1290.46 平方米(以 实际租赁为准),二期项目选址拟位于有色金属及新材料产业园(蒙自经开区铜 深加工产业园A 区)用地,面积约36.15 亩(以实际出让为准)。

(三) 建设内容:

建设铟系电子新材料合成提纯、纳米粉体合成、液体合金制备、锡基纳米氧 化物制备、碲化铋制备项目,包括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环保处理区、 办公质检区。

(四) 项目投资金额:

项目计划总投资约3 亿元,其中一期项目为600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 资约2000 万元,维持生产经营的资金约4000 万元),二期项目为2.4 亿元(其 中:固定资产投资约1 亿元,流动资金约1.4 亿元)。

(五) 产值税收:

两期项目达标达产后年产值约10 亿元,年缴纳税收约2000 万元。

(六) 建设周期:

一期项目计划于2026 年8 月启动建设,2026 年10 月31 日前分步投产;二 期项目争取于2026 年9 月启动建设,2027 年6 月30 日前分步投产。

(七)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依本协议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若任何一方未履行或履 行义务不符合约定,违约方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 任;若造成损失,损失赔偿额应等同于因违约所造成的直接损失。

(八) 协议效力: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若未能达成一 致,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旨在落实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完善产业链布局,依托蒙自当 地稀有金属资源与园区政策优势,布局光通信、ITO 电子材料及铟锡镓铋金属回 收业务,补齐上游原材料短板,构建一体化产业体系。项目紧扣光通信及ITO 电子专用材料等国产替代行业机遇,打造技术壁垒,对冲消费电子业务周期波动。 同时通过金属综合回收实现绿色循环生产,契合国家新材料产业扶持政策,培育

全新利润增长点,优化产能区域布局,拓宽成长空间,提升综合竞争力,助力企 业向新材料平台型企业转型,为股东创造长期收益。

(二)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将进一步满足未来业务 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对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对外投资 短期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风险提示

1、项目建设初期在市场开拓、运营管理等方面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建设和 完善,在后续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经济环境、市场竞争等方面的 不确定因素,存在一定的管理、运营和市场风险。

2、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受上述不确定因素的综合影响,可能面临未能按期 建设完成、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本次对外投资能否达到预期效果存在不确 定性。投资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项目建设周期、产值税收等为预估值,尚存 在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承诺,公司将根据经营计划、资金情况及 协议条款分步实施。

3、项目建成后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将视项目开展情况以及未来市场情况而定。 本次对外投资能否达到预期效果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