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意信息: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20  赛意信息(300687)公司公告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日为2023年9月22日。

2、本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1,366,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数的0.34%,归属人数为56人;本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73,92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数的0.02%,归属人数为6人。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合计为1,440,72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数的0.36%,归属人数合计为61人(有1位激励对象同时归属以上两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股票)。

3、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9月22日。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意信息”)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10%
第二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第四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预留部分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权益数量占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10%
第二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第四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三)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7月11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并报董事会审议。

2、2021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不适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

3、2021年7月12日,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2021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满足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条件,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2021年7月12日,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公司已在内部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21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此外,监事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7月22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7、2021年7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本激励计划获得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8、2021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以2021年7月2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64名激励对象(不含预留部分)首次授予525.60万股限制性股票。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等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9、2022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18.8000元/股调整为18.687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7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50,000股由公司董事会作废;3人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B或C级,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600股由公司董事会作废。综上,公司董事会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562,600股。

11、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7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58,000股。

12、2023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0,000股由公司董事会作废。

13、2023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向全体股东以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401,675,9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5元人民币现金,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18.6870元/股调整为18.5627元/股【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金额为1.243228元人民币,18.6870-0.1243228≈18.562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4、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1,000股由公司董事会作废;2人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B级,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000股由公司董事会作废。综上,公司董事会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99,000股。

15、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6人,可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66,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数的

0.34%。

注1:第二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授予总量5,256,000股的30%,即1,576,800股,减去本次因考核不达标作废的限制性股票18,000股,减去7名首次归属前离职及1名本次归属前离职的激励对象授予股数640,000股中属于第二个归属期30%部分的股数192,000股,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66,800股。

注2:公司总股本为403,863,849股,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为2,187,888股,扣除回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为401,675,961股。

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10%
第二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30%

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四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预留部分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权益数量占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10%
第二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第四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三)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9月21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并报董事会审议。

2、2020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不适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

3、2020年9月22日,公司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2020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满足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条件,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2020年9月22日,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公司已在内部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9月23日至2020年10月3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此外,监事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10月8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7、2020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本激励计划获得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8、2020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以2020年11月13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58名激励

对象(不含预留部分)首次授予1,073.00万股限制性股票。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9、2021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预留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21年5月28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预留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数量由1,073.00万股调整为1,716.80万股,预留数量由77.60万股调整为124.16万股,授予价格由20.50元/股调整为12.706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10、2021年7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1年7月28日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7名激励对象授予28.8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等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1、2021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2021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变更并办理登记备案的议案》。

13、2022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12.7063元/股调整为12.593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4、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人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B级,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20股由公司董事会作废。综上,公司董事会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920股。

15、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880股。

16、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5,200股由公司董事会作废;3人因部门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合格及/或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B级,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200股由公司董事会作废。综上,公司董事会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40,400股。

17、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47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976,400股。

18、2023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向全体股东以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401,675,9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5元人民币现金,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12.5933元/股调整为12.4690元/股【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金额为1.243228元人民币,12.5933-0.1243228≈12.469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9、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8,800股由公司董事会作废;1人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B级,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880股由公司董事会作废。综上,公司董事会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31,680股。

20、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3,92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数的0.02%。

注3:第二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授予总量288,000股的30%,即86,400股,减去本次因考核不达标作废的限制性股票2,880股,减去1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授予股数32,000股中属于第二个归属期30%部分的股数9,600股,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3,920股。

三、本次实施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及归属情况

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归属比例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本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7月28日,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已经于2023年7月27日届满。

2、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归属条件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足归属条件。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022年净利润不低于2.46亿元。 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公司2022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剔除股权激励影响的净利润为282,099,899.74元,公司业绩满足考核要求。
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1,000股由公司董事会作废;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B级,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8,000股由公司董事会作废。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6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66,800股。

3、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1)归属日:2023年9月22日。

(2)归属数量:1,366,800股。

(3)归属人数:56人。

(4)授予价格:18.562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姓名

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股)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股)本次归属数量占获授 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56人)4,616,0001,366,80029.61%

注:上表中不包括7名首次归属前离职及1名本次归属前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激励对象。

五、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及归属情况

1、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期为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归属比例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本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7月28日,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已经于2023年7月27日届满。

2、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归属条件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公司2021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剔除股权激励影响的净利润为261,380,573.90元,相比于公司2020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剔除股权激励影响的净 利 润179,522,802.48元增长率为45.60%,公司业绩满足考核要求。
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8,800股由公司董事会作废;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B级,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880股由公司董事会作废。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3,920股。

3、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1)归属日:2023年9月22日。

(2)归属数量:73,920股。

(3)归属人数:6人。

(4)授予价格:12.469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股)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股)本次归属数量占获授 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6人)256,00073,92028.88%

注:上表中不包括1名已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激励对象。

六、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9月22日。

(二)本次归属股份的上市流通数量为1,440,720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三)本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另设置禁售期。

(四)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持股5%以上股东。

七、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2023年9月12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88号)。截至2023年9月5日止,公司实际已收到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6名激励对象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6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26,293,206.84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壹佰肆拾肆万零柒佰贰拾元整(?1,440,72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4,852,486.84

元。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9月22日。

八、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办理股份归属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流动资金。

九、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股份性质变更前本次增加额(股)变更后
股数(股)占比股数(股)占比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7,548,74921.68%087,548,74921.60%
高管锁定股87,548,74921.68%087,548,74921.6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6,315,10078.32%1,440,720317,755,82078.40%
三、总股本403,863,849100%1,440,720405,304,569100%

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1,440,720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03,863,849股增加至405,304,569股,将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产生一定影响,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十、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赛意信息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关于公司本次归属事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该次归属涉及的6名激励对象可归属73,920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该次归属涉及的56名激励对象可归属1,366,800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5、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6、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0年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7、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88号)。

特此公告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