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意信息: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7  赛意信息(300687)公司公告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决定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因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决定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经营范围

变更前: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职业中介活动。

变更后: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人力资源服务 (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业务培训 (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

上述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二、增加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合计为1,440,720股已经于2023年9月22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403,863,849股增加至405,304,569股,公司注册资本由403,863,849元增加至405,304,569元。

三、修订《公司章程》

为反映公司股本、注册资本及上述经营范围的变化情况,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3,863,849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5,304,569元。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职业中介活动。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人力资源服务 (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业务培训 (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03,863,849 股,每股1元人民币,全部为普通股。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05,304,569股,每股1元人民币,全部为普通股。

第四十一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10%的担保;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

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

象提供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提供的担保;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

圳证券交易所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属于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第(五)项情形的,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该规则规定董事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董事会议事规则应列入公司章程或作为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该规则规定董事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董事会议事规则应列入公司章程或作为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一)披

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固

定资产投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和合作开发等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六)对公司治理有关的制度制定、修订工作提出建议,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董事会决议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定期开展公司治理情况自查和督促整改,推动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创新治理机制;(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固

定资产投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和合作开发等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六)对公司治理有关的制度制定、修订工作提出建议,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董事会决议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定期开展公司治理情况自查和督促整改,推动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创新治理机制;(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指定人员办理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备案等工商手续。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