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意信息: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7.14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100)。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12月18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61,9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410,124,969股的0.04%,最高成交价格为22.6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22.4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641,97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事项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12月18日)前五个交易日(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4,319,551股。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161,900股,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6,079,887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适时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