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黑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创业黑马股票代码:300688
信息披露义务人:阮晋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大宗交易)签署日期:2023年7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创业黑马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简称 | 释义 | |
上市公司、创业黑马、公司 | 指 |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阮晋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阮晋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后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阮晋通过直接与间接形式合计持有创业黑马股份比例为5.227918%。本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381,500股后,持股比例由5.227918%变动至4.999993%,合计持股数量由8,750,461股减少至8,368,961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不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合计持有创业黑马股份8,368,96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999993%。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阮晋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142401************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是否取得国外居住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的其他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变动前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阮晋直接与间接持股合计8,750,46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227918%。其中,阮晋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453,66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050596%;同时,阮晋分别作为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富善投资安享尊享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万象益新3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唯一持有人,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合计29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77322%。
信息披露义务人阮晋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海关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考虑,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变动导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阮晋通过直接与间接形式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750,46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227918%。其中,阮晋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453,66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050596%;阮晋分别作为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富善投资安享尊享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万象益新3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唯一持有人,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合计29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77322%。
2023年7月24日,阮晋通过大宗交易形式减持公司38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27925%。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368,96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999993%。其中,阮晋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072,16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822671%;阮晋分别作为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富善投资安享尊享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万象益新3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唯一持有人,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合计29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77322%。
二、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2023年7月24日,阮晋通过大宗交易形式减持了381,500股其直接持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27925%。
本次减持前阮晋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750,461股,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5.227918%。
本次减持后,阮晋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368,961股,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3%。
本次权益变动后,阮晋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相关主体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见下表: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阮晋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8,453,661 | 5.050596% | 8,072,161 | 4.822671% |
私募基金产品(阮晋作为唯一持有人)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96,800 | 0.177322% | 296,800 | 0.177322% |
合计 | 8,750,461 | 5.227918% | 8,368,961 | 4.999993% |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自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入或卖出创业黑马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7号电通创意广场2号楼B区联系电话:010-6269193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阮晋
签署日期:2023年7月25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 |
股票简称 | 创业黑马 | 股票代码 | 30068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阮晋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北京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阮晋直接持股8,453,661股,占总股本5.050596%;通过私募基金持有上市公司股票296,800股,持股比例0.177322%。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及比例:阮晋持有8,072,1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22671%;通过私募基金持有上市公司股票296,800股,持股比例0.177322%。 变动数量及比例:阮晋持股减少381,500股,持股比例减少0.227925%。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3年7月24日 方式:大宗交易减持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阮晋
签署日期: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