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黑马: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88 证券简称:创业黑马 公告编号:2023-048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31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7号电通创意广场2号楼B区创业黑马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由董事长牛文文先生主持。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60,771,8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07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所持股份39,334,6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3.500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所持股份21,437,1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2.807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9,542,0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0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3人,所持股份9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574%。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所持股份9,445,9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643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0,114,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81%;反对6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8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8,884,5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094%。反对6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6.89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表决结果: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60,114,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81%;反对6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8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8,884,5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094%。反对6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6.89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同意60,114,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81%;反对6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8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8,884,5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094%。反对6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6.89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60,114,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81%;反对6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8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8,884,5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094%。反对6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6.89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60,114,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81%;反对6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8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8,884,5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094%。反对6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6.89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5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60,114,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81%;反对6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8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8,884,5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094%。反对6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6.89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6募集资金的投向
表决情况:同意60,114,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81%;反对6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8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8,884,5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094%。反对6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6.89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7限售期
表决情况:同意60,114,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81%;反对6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8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8,884,5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094%。反对6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6.89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表决结果:通过。
2.8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60,114,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81%;反对6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8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8,884,5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094%。反对6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6.89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60,114,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81%;反对6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8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8,884,5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094%。反对6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6.89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60,114,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81%;反对6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8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8,884,5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094%。反对6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6.89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0,114,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81%;反对6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8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8,884,5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094%。反对6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6.89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0,114,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81%;反对6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8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8,884,5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094%。反对6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6.89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0,114,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81%;反对6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8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8,884,5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094%。反对6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6.89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0,114,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81%;
反对6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8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8,884,5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094%。反对6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6.89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0,114,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81%;反对6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8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8,884,5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094%。反对6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6.89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0,114,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81%;反对6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8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8,884,5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094%。反对6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6.89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0,114,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81%;反对6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819%;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8,884,5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094%。反对65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6.89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黄雅程、杜颖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