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黑马: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f1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蓝创文化传媒(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业黑马”)于2023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蓝创文化传媒(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蓝创文化”)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21,384股(含)。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2.00%;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1%。
2023年4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及被动稀释致股份变动比例合计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蓝创文化于2023年4月20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1,400,000股。
2023年6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达到1%暨股份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截至公告披露日,蓝创文化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分别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数量过半。同时,自2023年4月21日至6月15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
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674,700股,变动比例达公司总股本的1%。近日,公司收到蓝创文化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蓝创文化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的基本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区间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比例 |
蓝创文化 | 大宗交易 | 2023年4月20日-2023年6月14日 | 2,423,800 | 26.75 | 1.45% |
蓝创文化 | 集中竞价 | 2023年4月21日-2023年7月14日 | 951,200 | 34.04 | 0.57% |
蓝创文化 | 集中竞价 | 2023年9月27日-2023年10月11日 | 1,370,000 | 30.00 | 0.82% |
合计 | 4,745,000 | - | 2.83% |
注:1、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表格中合计比例数与各分项比例数之和不一致的情况,系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2、本次减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所持股份 | 本次减持后所持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蓝创文化 | 无限售流通股 | 15,366,261 | 9.18% | 10,621,261 | 6.35% |
有限售条件股 | 0 | 0 | 0 | 0 | |
合计 | 15,366,261 | 9.18% | 10,621,261 | 6.35%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股东蓝创文化减持计划的实施均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未违反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蓝创文化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的实施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减持后蓝创文化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公司股东蓝创文化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公司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蓝创文化减持事项与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无关联性。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减持情况告知函等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