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黑马: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0-26  创业黑马(300688)公司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有关材料和充分核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该议案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论证,认为:中兴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等方面均能满足公司审计要求,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关于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卓芹 吴春波 张勇博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