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号:2024-007)。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2月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2 | 蓝创文化传媒(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621,261 | 6.35 |
3 | 天津嘉乐文化传媒交流中心(有限合伙) | 5,459,071 | 3.26 |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1 | 蓝创文化传媒(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621,261 | 7.49 |
3 | 天津嘉乐文化传媒交流中心(有限合伙) | 5,459,071 | 3.85 |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