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黑马: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的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13日通过现场口头及通讯方式送达。
2、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9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4、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牛文文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拟将住所由“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7号60幢一层027”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6号楼1至18层101内8层808室”(住所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备案为准)。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公司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管理人员向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最终将以工商登记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