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黑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创业黑马股票代码:300688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齐飞通讯地址:上海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签署日期:2025年3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创业黑马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创业黑马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简称 | 释义 | |
上市公司、创业黑马、公司 | 指 |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王齐飞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王齐飞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420***********通讯地址:上海市*******************是否取得国外居住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创业黑马于2025年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及自身资金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创业黑马股份为8,444,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45%(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5.064%)。王齐飞先生于2025年3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7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4535%。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创业黑马股份为8,368,900股,占创业黑马总股本的4.99996%(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5.01861%)。
二、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
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不存在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亦无计划未来与上市公司进行其他重大交易或相关安排。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本公司股份权利未受限。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材料。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6号楼8层联系电话:010-6269193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齐飞
签署日期:2025年3月20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 |
股票简称 | 创业黑马 | 股票代码 | 30068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王齐飞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北京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8,444,800股 持股比例: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5.045% (占本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5.064%)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75,900股 变动比例:减少0.04535% 变动后持股数:8,368,9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6% (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5.01861%)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5年3月20日 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若将来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创业黑马权益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齐飞
签署日期: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