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科技: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03 月24 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 公告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情况
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公司董事、技术总工崔海军先生申请辞去技术总工职务,辞任后 崔海军先生仍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崔海军先生的技术 总工职务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辞任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 常运行,辞任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海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4,8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053%。崔海军先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崔海军先生辞任技术总工职务后 仍担任公司董事,其所持股份仍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崔海军先生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其所作 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6 年03 月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 管理人员变更的议案》,由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 聘任史洪路先生为公司技术总工(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史洪路先生具备履行所任岗位职责相应的任职资格与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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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相关任 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03 月24 日
东科司
附件:
史洪路先生,1990 年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农业大学, 本科学历。2012 年7 月至2016 年3 月任职于中国?利?电第十三局有限公司,任合同主管; 2016 年3 月至2017 年5 月任职于山东恒运集团,任外贸业务经理;2017 年5 月入职公司, 历任技术员、技术部代理部长、技术一部部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史洪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 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