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科技: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6-06-11  双一科技(300690)公司公告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已获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于2026年5月22日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以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65,348,9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7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3,990,031.65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或因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本数发生变动的,则以分配方案实施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本数后的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0股,且公司总股本不存在其他不能参与权益分派应剔除的股份。

2、自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165,348,9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87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483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74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87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2*****504王庆华
202*****712郑秀莉
302*****258张俊霞
402*****123王雪梅
502*****256王雪菲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09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新华工业园双一路1号双一科技办公楼4楼证券部

邮编:253007

咨询联系人:王首扬

联系电话:0534-2267768

传真电话:0534-2600833

七、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6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