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光电: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到期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3-27  联合光电(300691)公司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到期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光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光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博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656,321股,占2022年8月31日公司总股本的4%;公司副总经理王浩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5,000股,占截至2022年8月31日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1%(截至2022年8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66,408,032股)。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公司副总经理王浩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0.01%,其已完成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022年12月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

2023年3月27日,公司收到光博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联合光电股份计划到期暨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光博投资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到期。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光博投资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93,300股,占截至2023年3月24日公司总股本的0.44%(截至2023年3月24日,公司总股本为268,198,623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日期减持均价(元/股)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光博投资集中竞价2023年2月22日18.19493,3000.18%
集中竞价2023年2月23日18.30500,0000.19%
集中竞价2023年3月17日17.05200,0000.07%
合计1,193,3000.44%

注:表中“减持比例”均按照每一次减持时间点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股本次减持后持股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光博投资合计持有股份20,158,5927.57%18,965,2927.0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0,158,5927.57%18,965,2927.07%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注:①本次减持前持股占总股本比例是以截至2022年8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6,408,032股为基数计算;本次减持后持股占总股本比例是以截至2023年3月24日公司总股本268,198,623股为基数计算。

②本文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为每个计算时间点公司总股本数量不同或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光博投资此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和进展披露。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光博投资累计减持1,193,300股,减持比例约为0.44%,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光博投资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光博投资的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光博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联合光电股份计划到期暨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

化明细》。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