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光电: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3-079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变更前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拟变更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原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其已为公司连续提供多年审计服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宜并确认无异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2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67 名、注册会计师 2,392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62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74 名。
3、业务规模
立信 2022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0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16 亿元。2022 年度立信为 64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17 亿元,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2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 | 2014年报 | 尚余1,000多万,在诉讼过程中 |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
投资者 |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 | 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 | 80万元 |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12.5亿元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
5、独立性与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 2 次,涉及从业人员 82 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人员基本信息
项目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项目合伙人 | 陈华 | 2018年度 | 2015年度 | 2022 年度 | 2023年度 | 捷顺科技、海目星 、芯海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陈俞 | 2022年度 | 2015年度 | 2023 年度 | 2023年度 | 无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周赐麒 | 2001年度 | 2003年度 | 2019年度 | 2023年度 | 科思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2、上述人员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亦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审计费用
对于立信2023年度审计费用定价,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3 年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与立信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
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发表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前任审计机构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其已为公司提供多年审计服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已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其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 要求,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资质、条件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具备足够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此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基于公司发展
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包括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