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光电: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原名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光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创业板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号)核准,同意联合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39,223,781股,发行价格为12.11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4,999,987.91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845,142.24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7,154,845.67元。2021年12月14日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保荐机构国投证券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公司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2月15日出具了《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1SZAA2035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情况
公司已在《创业板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人民币3,526.24万元,公司募集资金467,154,845.67元尚未使用。
2022年初,实际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6,972.74万元(其中募投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46,715.48万元,待支付发行费用及利息收入257.25万元)。2022年内,已结项募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存款利息转出8.13万元,募投项目“新型显示和智能穿戴产品智造项目”支出6,872.35万元(含置换金额),募投项目“银行贷款偿还”7,500万元,发行费用支出(含置换金额)255.56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金额为32,000万元,累计收到理财收益374.65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8.4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89.74万元。
2、2023年度使用具体情况及结余如下:
2023年度,募投项目“新型显示和智能穿戴产品智造项目”支出3,528.47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金额为30,000万元,累计收到理财收益1,218.26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1.7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21.27万元。具体如下:
项目 | 募集资金发生额(万元) |
2023年1月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789.74 |
减:2023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 3,528.47 |
减:2023年度购买且未到期理财产品 | 30,000.00 |
加:2023年度收回前期理财本金 | 32,000.00 |
加:2023年度到期收回理财产品收益 | 1,218.26 |
加:2023年度银行专户利息收入 | 142.03 |
减:2023年度银行专户手续费 | 0.29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621.27 |
注释:本文中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与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山联合光电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显示技术”)、国投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于2022年1月11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新型显示和智能穿戴产品智造项目 | 392,154,845.67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396000100100705361 |
偿还银行贷款 | 75,000,000.00 |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549000014304197 |
合计 | 467,154,845.67 | — | —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一)。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5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4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共计3,689.12万元,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人民币 3,526.24万元。截止2022年1月17日已完成了置换。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4)。监事会、独立董事、会计师事务所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全资子公司显示技术使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3,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前次审议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将届满,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显示技术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银行募集资金专管账户。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无变化。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13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8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在建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情况下,公司对在建的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型显示和智能穿戴产品智造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并延期,将该项目的建设周期由30个月延长为48个月,即募投项目“新型显示和智能穿戴产品智造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1.5年至2024年12月31日。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110290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
联合光电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联合光电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通过审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投入相关合同、凭证及明细账,查阅银行对账单资料、理财产品合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情况,查阅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三会资料等批准文件,并与公司主要负责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以及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募投项目的实施与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根据核查情况,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兆曦 高志新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6,715.48 | 2023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528.4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900.8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2023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2023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新型显示和智能穿戴 | 否 | 39,215.48 | 39,215.48 | 3,528.47 | 10,400.82 | 26.52% | 2024年12月3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7,500.00 | 7,500.00 | 0 | 7,500.00 | 100.00% | 2022年01月17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6,715.48 | 46,715.48 | 3,528.47 | 17,900.82 | - | - | 0.0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 | ||||||||||
补充流动资金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46,715.48 | 46,715.48 | 3,528.47 | 17,900.82 | - | - | 0.00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