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光电: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通知等形式发出,于2024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龚俊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3 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职,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按时保质完成公司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15:00 在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0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