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环保: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2-06  中环环保(300692)公司公告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含)人民币3,500万元且不超过(含)人民币7,000万元,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2月6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237,62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0%,最高成交价为4.9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5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881,258.4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

交易价格等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交易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间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