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环保: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海通证券作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原指定韩芒先生、幸强先生为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原保荐代表人幸强先生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从事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海通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卢婷婷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接替幸强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韩芒先生、卢婷婷女士。公司董事会对幸强先生在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特此公告。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8日
附件:卢婷婷简历卢婷婷女士:保荐代表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副总裁,主要参与中环环保、深圳新星、同兴达、播恩集团等IPO项目;中环环保、南极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爱迪尔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环环保、深圳新星公开发行可转债等项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