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赋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安徽中赋源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会由安徽中赋源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6 年6 月8 日(星期一)下午2:00 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120 号中辰未 来港B1 座23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刘杨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会 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另外, 本次股东会同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 年6 月8 日上 午9:15 至9:25,9:30 至11:30,下午1:00 至3: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26 年 6 月8 日上午9:15 至2026 年6 月8 日下午3:00 的任意时间。
2、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5,842,034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469%。(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的库存股 份数量为5,560,890 股,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 划股份数量为5,570,000 股,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
股计划股份数量为4,000,000 股,以上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另,公司股东张伯中 放弃19,174,075 股对应的表决权。)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0,741,459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80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100,57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9661%。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300,67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0,1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100,575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61%。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安徽天禾律师事 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 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04,182,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19%; 反对1,609,1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03%;弃权 50,5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78%。
同意3,640,9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6884%;反对1,609,1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0.3575%;弃权50,5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87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41%。
2.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04,163,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37%; 反对1,609,1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03%;弃权 69,7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659%。
同意3,621,7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3262%;反对1,609,1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0.3575%;弃权69,7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87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63%。
3.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104,502,3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43%; 反对1,321,1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82%;弃权 18,48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75%。
同意3,961,0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7270%;反对1,321,1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4.9243%;弃权18,48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7%。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04,163,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37%; 反对1,621,1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17%;弃权 57,7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46%。
同意3,621,7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3262%;反对1,621,1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0.5839%;弃权57,7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87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99%。
5.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104,327,2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88%; 反对1,461,2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06%;弃权 53,5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06%。
同意3,785,8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4220%;反对1,461,2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7.5673%;弃权53,5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87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07%。
6.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74,026,0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055%; 反对1,609,1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17%;弃权 206,8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8%。
同意3,484,6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7397%;反对1,609,1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0.3575%;弃权206,8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87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27%。
7.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营业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04,705,5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63%; 反对1,101,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09%;弃权 34,68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28%。
同意4,164,2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5605%;反对1,101,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0.7852%;弃权34,68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44%。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同意33,472,1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201%; 反对1,633,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79%;弃权 194,8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520%。
同意3,472,1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5037%;反对1,633,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0.8199%;弃权194,8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87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64%。
9.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33,476,3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320%; 反对1,629,4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60%;弃权 194,8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520%。
同意3,476,3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5829%;反对1,629,4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0.7407%;弃权194,8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87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64%。
10.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同意33,487,1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626%; 反对1,629,4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60%;弃权 184,0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214%。
同意3,487,1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7867%;反对1,629,4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0.7407%;弃权184,0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87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2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费林森、瞿亚丽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基于上述事实,安徽中赋源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 徽中赋源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中赋源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中赋源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中赋源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