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弘股份: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
回申请文件的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基本情况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结合当时债券市场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召开第三次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相关的议案。2023年4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的修订以及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349 号)。
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收到《关于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075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事项的主要原因
证券代码:300693 证券简称:盛弘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1自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相关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事项的各项工作。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总体融资安排等诸多因素后,经审慎分析、研究与沟通,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公司后续将结合监管政策规定、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和资金需求等因素,视情况决定是否再行启动再融资事宜。
三、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情况良好,原募投项目仍在按计划有序推进中。公司本次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总体融资安排等诸多因素后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申请撤回可转债申请文件尚需深交所同意,公司将在获得深交所的同意后,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终止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3年5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项。根据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长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总体融资安排等诸多因素后作出的决策。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证券代码:300693 证券简称:盛弘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1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