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弘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事项的范围内,所做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关于2023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由双方依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且均已履行了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李建成 陈京琳 闫晓慧
2023年9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