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弘股份:关于调整下属公司收购参股公司股权价格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下属公司收购参股公司股权价格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盛弘股份”) 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收购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盛弘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弘新能源”)收购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惠州盛弘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电源”)90%股权以及关联方胡天舜先生持有的10%股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下属公司收购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下属公司收购参股公司股权价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就该事项的调整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价格调整的原因及调整情况
鉴于出让方胡天舜先生在本次股权转让前对惠州电源进行了部分实缴出资,经公司研究决定,以2024年4月30日的财务报表数为计算基数,调整股权转让价格。
(三)调整价格的审批程序
2024年5月21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并对上述涉及关联交易价格调整事项出具审核意见,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价格调整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下属公司收购参股公司股权价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证券代码:300693 证券简称:盛弘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本次关联交易价格调整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惠州盛弘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21-02-03注册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西二路31号1栋3楼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白昊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PCBA模块、服务器电源、智能充电产品、小功率电源适配器、驱动电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交易前后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本次股权转让前 | 本次股权转让后 |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900 | 310 | 90% | - | - | - |
胡天舜 | 100 | 34.4444 | 10% | - | - | - |
深圳市盛弘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 - | - | - | 1000 | 344.4444 | 100% |
合计 | 1000 | 344.4444 | 100% | 1000 | 344.4444 | 100% |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4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3 年12 月31 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384.75 | 1089.26 |
负债总额 | 14.48 | 551.39 |
净资产 | 370.27 | 537.87 |
项目 | 2024 年1-4月(未经审计) | 2023 年度(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0.03 | 3174.61 |
营业利润 | 1.38 | 262.59 |
净利润 | 1.25 | 194.88 |
4.标的公司权属说明
惠州电源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惠州电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 交易定价依据及合理性
经各方充分协商,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为惠州电源截至2024年4月30日的帐面净资产价值*持股比例。即本次甲方盛弘新能源购买乙方盛弘股份所持上述股权的金额为人民币333.24万元,丙方胡天舜先生于2024年4月实缴出资
34.4444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37.03万元。
股权转让后,乙方盛弘股份及丙方胡天舜先生在惠州电源的对应资产、债权债务、所有者权益出让给受让方盛弘新能源。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自愿、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本次交易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惠州电源继续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价格调整对公司不产生重大影响。
八、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调整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并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