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弘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之通知、议案材料于2026 年4 月20 日以邮件及通讯 送达的方式送达了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6 年4 月23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 开,会议由董事长方兴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 人,实际参加董事9 人。公司全 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6 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 年一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2026 年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李泓良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 辞去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 员会主任委员等所有职务。为保证董事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提名胡红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并在当选后担任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胡红智先生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 平台的培训课程。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 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 年5 月13 日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 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