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弘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6年5月8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确保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顺利开展,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7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子公司SinexcelCo.,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盛弘”)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上述担保期限及担保金额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议案于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及2026年5月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2026-020、2026-03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盛弘向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美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为等值美元1100万元整。公司与华美银行签订了《存单质押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为香港盛弘的上述授信贷款合同提供存单质押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授信额度,即等值美元1100万元整。
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会已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SinexcelCo.,Limited
2、成立日期:2024年7月4日
3、董事:方兴
4、注册资本:258万美元
5、住所:flat1707,17/Fsterlingcenter,11cheungyuestreet,Cheungshawan,kowloon,hongkong
6、经营范围:充电桩、电能质量、储能产品的销售,研发,测试,售后。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香港盛弘100%的股权。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2026年3月31日 | 2025年12月31日 |
| 总资产 | 1,080,694.67 | 1,662,089.51 |
| 总负债 | 347,934.76 | 81,697.91 |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0 | 0 |
| 流动负债总额 | 347,934.76 | 81,697.91 |
| 净资产 | 732,759.91 | 1,580,391.60 |
| 项目 | 2026年1-3月 | 2025年度 |
| 营业收入 | 60,213.57 | 0 |
| 利润总额 | -828,751.31 | -521,864.78 |
| 净利润 | -828,595.79 | -521,864.78 |
9、资信情况:香港盛弘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出质人: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质权人: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3、债务人:SinexcelCo.,Limited
4、被担保最高债权额:等值美元1100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6、保证范围:担保范围包括因主债权债务合同而产生的融资本金、利息、罚息、需补足的保证金、复利、违约金、赔偿金、评估费、公证费、手续费、佣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拍卖费、律师费用、执行费用、税费等)、因出质人在本协议下违约而给质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债务人在主债权债务合同项下的其它所有应付费用。
7、质物:为出质人名下的定期存单。
8、担保期间:自授信协议签署之日起18个月内。
9、担保方式:为确保债务人按时清偿其在主债权债务合同项下的债务,出质人同意在主债权债务合同履行期内始终将满足以下要求的存款存单质押予融资行(即本协议质权人),作为债务人履行主债权债务合同项下债务的质押担保:
(1)质押存单总金额不少于主债权债务合同项下未偿还债务金额之100%(适用于提款币种与质押存单币种一致的情况,即非错币种担保),或/和
(2)质押存单总金额不少于主债权债务合同项下未偿还债务之110%的等值金额(适用于提款币种与质押存单币种不一致的情况,即错币担保)
在错币种担保的情况下,如因汇率波动而导致现有存款存单不足以担保全部上述债务的105%时,出质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充额外的质押存款或由主债权债务合同项下债务人向融资行归还部分贷款以确保主债权债务合同项下全部未偿还债务得到110%的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总额度为75,000万元人民币,实际担保金额(含本次)为9525.6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9%。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华美银行签署的《存单质押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