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湖股份: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冯晓鸣)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2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董事会,本人通过现场表决2次,通过通讯方式表决1次,无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对任期内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议案都进行了审议,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2022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3次。本人认为,在2022年本人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本人谨慎、认真地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汇总表 | |||
会议日期 | 会议名称 | 事项内容 | 独立意见 |
2022年1月25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同意 |
2022年4月24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2年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公司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 |||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 同意 | ||
2022年8月15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2022年度,本人在任期内通过参会及其他适当的时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能够根据《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要求定期参加会议。2022年度,本人在任期内共参加3次审计委员会委员、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主要就内部审计的执行情况以及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等事项以及就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讨论。
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2年1-8月,我作为时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由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的背景资料进行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在听取公司有关人员汇报的同时,进行现场调查。在日
常的董事会会议事务中,本人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提出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能够注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通过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冯晓鸣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