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湖股份: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为出发点,认真履行职责,独立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重大事项决策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
一、 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1 | 2022年1月25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 | 2022年4月24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议案》 | |||
《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3 | 2022年8月15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4 | 2022年8月31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选举刘兰兰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5 | 2022年10月26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二、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并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监事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合法有效,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履职,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原控股股东泉州市蠡湖至真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62,441,923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9%)转让给泉州水务鼎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监事会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合规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并对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进行了监督检查,新一届董事及高管人选符合相关任职规定。换届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并依法进行了信息披露。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的定期报告,不定期对公司财务管理状况进
行检查和访谈,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的财务活动情况,并督促公司进一步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建设较为健全,财务状况良好;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度,公司除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无偿担保(详见公司2022年度报告中的相关内容)以外未发生关联交易,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经监事会审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为18,334.9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50%;除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未发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之前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2022年度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2年度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控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通过查阅资料、访谈等形式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开展了相关的检查工作。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运行良好,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此报告无异议。
三、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本届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坚持独立、忠实、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加强监督,加强与董事、管理层沟通,督促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提升治理水平,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二)对公司财务情况加强监督,不定期开展检查工作,加强与公司内审部配合形成监督合力,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发展和内控运营情况,推动内控制度的完善和健全,提升内控运行的有效性,防范经营风险。
(三)充分发挥监事会职能,继续勤勉尽职,主动及时审查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和执行情况,维护股东权益。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公司治理、财务内控等方面知识,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