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湖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694 证券简称:蠡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1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蠡湖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694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陈瑶 | |||
电话 | 0510-85618806 | |||
办公地址 |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天竹路2号 | |||
电子信箱 | zqb@chinalihu.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799,735,906.41 | 665,995,641.59 | 20.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7,411,086.10 | 17,359,362.82 | 115.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 41,800,838.61 | 14,803,519.60 | 182.37% |
利润(元)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12,701,300.47 | -1,792,515.92 | 6,387.3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08 | 125.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08 | 125.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91% | 1.41% | 1.50%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018,219,394.68 | 1,949,589,491.57 | 3.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293,666,091.68 | 1,264,903,630.28 | 2.27%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5,18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泉州水务鼎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9.00% | 62,441,923.00 | |||
泉州市蠡湖至真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75% | 12,372,357.00 | |||
王晓君 | 境内自然人 | 2.96% | 6,383,410.00 | 4,787,557.00 | ||
陆柯 | 境内自然人 | 1.47% | 3,166,379.00 | |||
无锡金茂二号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4% | 2,887,303.00 | |||
刘静华 | 境内自然人 | 1.11% | 2,384,866.00 | 1,788,649.00 | ||
王悍 | 境内自然人 | 0.81% | 1,748,079.00 | |||
陆瑞兴 | 境内自然人 | 0.80% | 1,732,246.00 | |||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 | 其他 | 0.78% | 1,670,000.00 |
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 ||||||
#陈妙根 | 境内自然人 | 0.73% | 1,580,00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王晓君与蠡湖至真的董事长及股东王洪其系父女关系,王晓君同时担任蠡湖至真监事职务;
(2)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股东陈妙根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700,000股外,还通过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88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1,580,000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拟投资新建生产基地
由于公司位于无锡市滨湖经济开发区华谊路2号的华庄工厂所在地块已纳入政府拆迁范围,公司结合政府的拆迁计划及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投资新建生产基地以承接华庄工厂的产能,公司拟在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刘塘路36号投资新建生产基地,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华庄工厂的征收补偿款。新的生产基地建成后,原两地配置的资产、设施及人员可以进一步得到优化,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生产效率,节约生产、管理成本,项目建成达产后,为生产450万件涡轮增压器压气机壳,预计年产值4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拟投资新建生产基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4)。
2、公司签署征收补偿协议
公司与无锡市滨湖区华庄街道办事处于2023年6月1日就位于无锡市滨湖经济开发区华谊路2号的房产、土地等被征收补偿的事宜已正式签署了《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本次拆迁将获得拆迁补偿金额为18,399.4617万元,对公司未来年度的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嘉斌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