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湖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7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嘉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张嘉斌先生、郑旭晖先生、林庆民先生、刘大进先生、黄正权先生、徐雁清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修订后的《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修订后的《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修订后的《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及修订后的《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备查文件
1、《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