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湖股份: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公告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12月29日收到潘晓林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潘晓林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潘晓林女士原定任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潘晓林女士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潘晓林女士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事相关职责。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补选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晓林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潘晓林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事项。
潘晓林女士在任职期间,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公司及监事会对其一直以来的辛勤工作和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