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湖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嘉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黄正权先生、刘大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备查文件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