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湖股份: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任的公告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17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陈义标先生递交的书面报告,陈义标先生因到龄退休,将不再在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陈义标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陈义标先生的书面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陈义标先生的退休离任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义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义标先生在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的0.056%。陈义标先生离任后,其权益将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则予以处理。退休离任后,陈义标先生将继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陈义标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不懈努力,为公司发展做出了贡献,公司董事会对陈义标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