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湖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变动触及1%及5%的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94证券简称:蠡湖股份公告编号:2026-007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变动触及1%及5%的整数倍
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王晓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泉州市蠡湖至真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治理结构产生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晓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泉州市蠡湖至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蠡湖至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0,853,51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999996%(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4.999996%),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蠡湖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62)。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603,71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81%,非限售流通股)的股东王晓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泉州市蠡湖至真投资有限公司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4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98%)。
公司于近日收到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王晓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蠡湖至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2026年1月13日(含)至2026年1月29日(含)期间,王晓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蠡湖至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5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6282%,其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从12,603,710股减少至10,853,510股,合计持股比例由5.806278%减少至4.999996%,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及5%的整数倍。现根据相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及5%整数倍的具体情况
自2026年1月13日(含)起至2026年1月29日(含),王晓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蠡湖至真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王晓君 |
| 住所 |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 泉州市蠡湖至真投资有限公司 |
| 住所 |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万虹路170号洛江供水调度中心大楼三楼 |
权益变动时间及
过程
| 权益变动时间及过程 | 相关股东自2026年1月13日(含)起至2026年1月29日(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5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6282%,其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从12,603,710股减少至10,853,510股,合计持股比例由5.806278%减少至4.999996%,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及5%的整数倍。 | ||||||||
| 股票简称 | 蠡湖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694 | ||||||
| 变动方向 | 上升□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 A股 | 175.0200 | 0.806282 | |||||||
| 合计 | 175.0200 | 0.806282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王晓君 | 持有股份 | 1,110.3710 | 5.115258 | 935.3510 | 4.308976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10.3710 | 5.115258 | 935.3510 | 4.308976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 | 0.00 | 0.00 | 0.00 | |||||
| 蠡湖 | 持有股份 | 150.0000 | 0.691020 | 150.0000 | 0.69102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0.0000 | 0.691020 | 150.0000 | 0.69102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 | 0.00 | 0.00 | 0.00 | |
| 合计持有股份 | 1,260.3710 | 5.806278 | 1,085.3510 | 4.999996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60.3710 | 5.806278 | 1,085.3510 | 4.999996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 | 0.00 | 0.00 | 0.00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
| 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603,71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81%,全部为非限售流通股)的股东王晓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蠡湖至真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47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98%)。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不超过2,17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不超过4,3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8%)。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数量在本次减持计划范围内,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王晓君女士和蠡湖至真的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
(二)王晓君女士及蠡湖至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以及相关承诺保持一致。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王晓君女士、蠡湖至真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王晓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蠡湖至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853,51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降至4.999996%,王晓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蠡湖至真不再是公司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三、备查文件
1、股东王晓君女士和蠡湖至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股东王晓君女士和蠡湖至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特此公告。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