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丰股份: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2333001791),发证日期为2023年
月
日,有效期为三年。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连续三年内(即2023年至2025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鉴于公司2023年已根据相关规定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影响公司2023年度相关财务数据。特此公告。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