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丰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

查股网  2024-03-30  兆丰股份(300695)公司公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基本情况如下: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首席合伙人胡少先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25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064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80人
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业务收入总额38.6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35.41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21.15亿元
2022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612家
审计收费总额6.32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58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2023年5月12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2023年4月17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三、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