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丰股份: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广发证券”)作为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丰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52,172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4.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9,999,983.4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872,641.4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5,127,342.00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
月
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2]10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根据《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万套新能源汽车轮毂轴承单元项目”“年产
万套商用车免维护轮毂轴承单元及远程运维平台(一期)项目”。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了变更及调整,
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1月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48万套商用车免维护轮毂轴承单元及远程运维平台(一期)项目”全部募集资金12,999.73万元及利息收入用于“年产30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基于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同意公司将“年产30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具身智能机器人和汽车智驾高端精密部件产业化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截至2026年8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至2026年8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 | 投资进度 |
| 年产230万套新能源汽车轮毂轴承单元项目 | 9,513.00 | 9,513.00 | 8,973.96 | 94.33% |
| 年产48万套商用车免维护轮毂轴承单元及远程运维平台(一期)项目 | 12,999.73 | - | - | 不适用 |
| 年产30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 | - | 2,999.73 | 2,617.97 | 87.27% |
| 具身智能机器人和汽车智驾高端精密部件产业化项目 | - | 10,000.00 | 4,975.99 | 49.76% |
| 合计 | 22,512.73 | 22,512.73 | 16,567.92 | - |
注1: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包括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自到账至变更期间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
注2: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具体情况
1、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6年8月31日,“年产30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A) | 截至2026年8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B) | 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C) | 剩余募集资金金额(D=A-B+C) |
| 年产30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 | 2,999.73 | 2,617.97 | 1,245.73 | 1,627.50 |
注1:“年产30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注2: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尚有少量未支付款项,在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前,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在剩余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上述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注3:以上表格中计算数值尾差不符的情形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截至2026年8月31日,公司“年产30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617.97万元,投资进度达87.27%。该项目当前已投入的产线、设备等已具备批量生产能力,其现有产能在一定时间段内已能够满足客户开发和生产需要。公司综合考虑外部客观市场环境及自身客户需求等因素,为避免采购设备闲置,公司决定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稳步推进项目建设。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控制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公司拟终止“年产30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市场环境变化及自身经营发展战略需要而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风险,促进
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2026年9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风险,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经过审慎评估后作出的决定,不影响前期保荐意见的合理性。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孙昭伟徐佳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