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乐达: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时,涉及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进行了回避表决。
4、本次会议议案5、11、12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应该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议案5、6、7、8、9、10、1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至2023年5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西区安泰二路18号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三楼6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鹏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142,954,4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76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41,766,6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358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187,8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05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1,489,9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0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02,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03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1,187,8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05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股份数量
(股)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142,802,051 | 99.8934% | 152,400 | 0.1066% | 0 | 0.0000% |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半数以上同意通过。审议结果:本议案通过。
2、审议《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142,802,051 | 99.8934% | 152,400 | 0.1066% | 0 | 0.0000% |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半数以上同意通过。
审议结果:本议案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142,861,951 | 99.9353% | 92,500 | 0.0647% | 0 | 0.0000% |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
持表决权总数半数以上同意通过。审议结果:本议案通过。
4、审议《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142,861,951 | 99.9353% | 92,500 | 0.0647% | 0 | 0.0000% |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半数以上同意通过。审议结果:本议案通过。
5、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142,861,951 | 99.9353% | 92,500 | 0.0647% | 0 |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1,397,408 | 93.7916% | 92,500 | 6.2084% | 0 | 0.0000%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审议结果:本议案通过。
6、审议《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142,802,051 | 99.8934% | 152,400 | 0.1066% | 0 |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1,337,508 | 89.7712% | 152,400 | 10.2288% | 0 | 0.0000% |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半数以上同意通过。
审议结果:本议案通过。
7、审议《关于<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
股份比例
股份比例 | 股份比例 | 股份比例 | |||
142,861,451 | 99.9349% | 93,000 | 0.0651% | 0 |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1,396,908 | 93.7580% | 93,000 | 6.2420% | 0 | 0.0000% |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半数以上同意通过。审议结果:本议案通过。
8、审议《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142,801,551 | 99.8930% | 152,400 | 0.1066% | 500 | 0.0003%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1,337,008 | 89.7376% | 152,400 | 10.2288% | 500 | 0.0336% |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半数以上同意通过。
审议结果:本议案通过。
9、审议《关于外部监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142,802,051 | 99.8934% | 152,400 | 0.1066% | 0 |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1,337,508 | 89.7712% | 152,400 | 10.2288% | 0 | 0.0000% |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半数以上同意通过。
审议结果:本议案通过。
10、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142,861,951
142,861,951 | 99.9353% | 92,500 | 0.0647% | 0 |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1,397,408 | 93.7916% | 92,500 | 6.2084% | 0 | 0.0000% |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半数以上同意通过。审议结果:本议案通过。
11、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142,802,051 | 99.8934% | 152,400 | 0.1066% | 0 |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1,337,508 | 89.7712% | 152,400 | 10.2288% | 0 | 0.0000% |
审议本议案时涉及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审议结果:本议案通过。
12、审议《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142,861,951 | 99.9353% | 92,500 | 0.0647% | 0 | 0.0000%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审议结果:本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刘垚、韦清;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