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乐达: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07  爱乐达(300696)公司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人数为1人,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1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012%,回购价格为4.44元/股,回购金额为人民币15,584.40元。

2、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6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93,156,493股变更为293,152,983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93,156,493元变更为人民币293,152,983元。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9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3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3月7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2019年3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4、2019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鉴于陈春林、鲜鹏、谢义赟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放弃认购1.5万股。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23名变更为120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200万股变更为198.5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

5、2019年5月1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5月14日。

6、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已实施完毕的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对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情形所涉共计2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并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后对满足条件的第一期所涉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

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5月14日。

7、2020年5月27日,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92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故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需回购注销的离职激励对象所涉限制性股票数量应由2万股调整为3万股,该部分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已于2020年8月3日办理完成。

8、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数量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已实施完毕的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再次进行调整,对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情形所涉4,500股(经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转增后为5,85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并在第二个限售期届满后对满足条件的第二期所涉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5月19日。

9、2021年5月27日,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

以总股本17,87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需回购注销的离职激励对象所涉限制性股票数量应由4,500股调整为5,850股,该部分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已于2021年6月28日办理完成。

10、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并在第三个限售期届满后对满足条件的第三期所涉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

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5月16日。

11、2022年5月25日,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完毕:

以总股本244,297,0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尚需回购注销的离职激励对象所涉限制性股票数量应由2,925股调整为3,510股,回购价格调整为4.44元/股。

12、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以4.44元/股,回购离职激励对象所涉限制性股票3,510股。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以4.44元/股,回购离职激励对象所涉限制性股票3,510股。同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名激励对象王涛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3,510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2、数量:

上述情形所涉及应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3,51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01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股。

3、价格:

鉴于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19年6月3日实施完毕,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0年5月26日实施完毕,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5月27日实施完毕,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5月25日实施完毕,故董事会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因激励对象离职的回购价格为4.44元/股。

4、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为15,584.4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验资及注销完成情况

1、验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29日出具了XYZH/2023BJAG1B0223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3年5月22日止,公司已回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3,510股,减少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3,510元(大写叁仟伍佰壹拾元整),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293,152,983元。

2、注销完成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6月6日办理完成。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93,156,493股变更为293,152,983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类型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115,749,19239.48%-3,510115,745,68239.48%
无限售条件股份177,407,30160.52%0177,407,30160.52%
股份总数293,156,493100.00%-3,510293,152,983100.00%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