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乐达: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乐达”或“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爱乐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0号)同意注册,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爱乐达”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901,92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2.01元,共计募集人民币499,999,995.2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5,688,679.2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4,311,316.03元。
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6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1BJAG10526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截止2024年9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 截止2024年9月30日投资进度 |
航空零部件智能制造中心 | 44,000.00 | 43,431.13 | 27,295.75 | 62.85%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 | 6,000.00 | 6,138.23 | 102.30% (注1) |
合计 | 50,000.00 | 49,431.13 | 33,433.98 | 67.64% |
注1:投资进度超过100%,主要系使用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投资,累计投入中含有存款利息。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航空零部件智能制造中心 |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12月31日(注2) |
注2:在此日期前公司将结合经营需要和项目进度,陆续投产部分产能。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开展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而确定,并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受到外部市场需求变动、设备采购交付周期等因素的影响,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缓。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对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了优化调整。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更为合理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充分有效发挥募集资金投入对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作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
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核查了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同意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2024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并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本次延期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延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马东林 刘敏溪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