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乐达: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6-06-02  爱乐达(300696)公司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决议通过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 293,152,98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8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19,934,402.84 元(含税)。除现金分红外,本 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相应分配比例。

2、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完成 1,096,0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公司总股本由293,152,983 股变更为 294,248,983 股。按照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相应分配比例,2025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4,248,98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 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77467 元(含税)。除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 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按总股本折算的每10 股现金红利(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10 股 =19,934,402.84 元 / 294,248,983 股 × 10 股 =0.677467 元(含税,。\]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

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677467 元/

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 年5 月29 日召开的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6 年5 月29 日召开的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5 年 12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293,152,98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0.68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19,934,402.84 元(含 税)。除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 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相应分配 比例。

2、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完成 1,096,0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公司总股本由293,152,983 股变更为 294,248,983 股。按照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相应分配比例,2025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4,248,98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 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77467 元(含税)。除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 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4,248,983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677467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10 股派0.60972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135493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067747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6 月9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6 月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6 月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6 月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08 成都星瀚远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02*****937 谢鹏

3 02*****765 范庆新

4 02*****626 冉光文

5 02*****793 丁洪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6 月2 日至登记日:2026 年6 月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因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完成 1,096,0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公司总股本由293,152,983 股变更为 294,248,983 股。按照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相应分配比例,2025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4,248,98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 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77467 元(含税)。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 10\]

\[股 =19,934,402.84 元/294,248,983 股 × 10 股 =0.677467 元(含税,。\]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0677467 元/\]

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 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成都市高新西区安泰二路18 号

咨询联系人:陈苗、蒋文廷

咨询电话:028-87809296

传真电话:028-87867574

电子邮箱:sec@cdald.com

八、备查文件

1、《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实施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2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