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合金: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97 证券简称:电工合金 公告编号:2024-018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的议案》。为了更好地完善公司的内控制度,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决定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中第10项提案,即《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待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后,再行审议相关提案。
本次取消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除取消上述提案外,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其他提案、股权登记日、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上午9:
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3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世纪大道北段39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2.00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4.00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5.00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6.00 | 《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7.00 | 《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8.00 | 《关于申请融资授信额度暨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9.00 |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
本次会议共审议9项议案:其中第5、6、8、9项等4项提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
登记时间:2024年4月8、9、1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登记地点: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世纪大道北段398号)。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本次会议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嘉麒
电话:0510-86979398
传真:0510-86221213(传真函上请注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世纪大道北段398号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14423
3、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697
2、投票简称:电工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申请融资授信额度暨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
表决说明:
1、请将表决意见在每项议案后“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多选、不填写或使用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2、若委托人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企业法人委托须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