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科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有补充提案,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2023年4月2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大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张禾阳女士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张禾阳女士提请董事会将《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增补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西湖区天际大厦11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禾阳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81,385,9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73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81,322,1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68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63,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76%。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678,2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91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614,4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4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63,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7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81,385,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81,385,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81,385,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81,385,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78,2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81,385,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78,2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81,385,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78,2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81,385,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78,2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81,385,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78,2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81,385,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增补闫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1,385,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78,2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增补江国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78,2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于野律师、叶子菁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万马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