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查股网  2025-01-01  万马科技(300698)公司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上市公司名称: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万马科技股票代码:300698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金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证红升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通讯地址:台州市椒江区解放南路16弄201室-3号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签署日期:2024年12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权益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明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方浙江金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证红升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万马科技、上市公司、公司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盛涛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报告书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股份转让协议2024年12月27日,盛涛与浙江金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金证红升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标的股份盛涛持有的万马科技6,7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金证红升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

基金编号SVY287

基金成立时间

基金成立时间2022年07月15日

基金备案时间

基金备案时间2022年07月22日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浙江金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基金管理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2325545033Y

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编码

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编码P1009362

基金管理人经营期限

基金管理人经营期限2014年12月11日—2034年12月10日

基金管理人注册地址

基金管理人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解放南路16弄201室-3号

基金管理人主要经营业务

基金管理人主要经营业务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投资业务,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不存在为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相关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可公司的未来发展前景和投资价值而受让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万马科技股份的可能。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2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盛涛先生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盛涛先生向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其所持万马科技6,7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具体持股变化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浙江金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证红升1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浙江金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证红升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持有股份006,700,0005.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6,700,0005.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三、本次股份变动涉及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盛涛

受让方:浙江金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证红升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转让数量及比例:盛涛先生持有的万马科技无限售流通股A股6,700,000股,占万马科技总股本的5%。

2、股份转让款:双方经协商确定,每股转让价格为29.648元,转让价款总计19,864.16万元。 3、股份转让支付方式:受让方于上市公司关于本协转公告发布后20个交易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股份转让款壹亿伍仟万元整(?150,000,000元)。待双方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标的股份协议转让的确认文件后的10个交易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股份转让款叁仟万元整(?30,000,000元)。交割日起10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股份转让款壹仟捌佰陆拾肆万壹仟陆佰元整(?18,641,600元)。

4、股份交割:在受让方完成首笔付款后的5个交易日内,双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交易股份协议转让的确认文件。双方同意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就股份转让出具的协议转让确认意见及受让方付完第二期款项后5个交易日内,双方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自交割日起,标的股份的所有权及其从属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收益权)转归受让方享有。

5、协议签订时间:2024年12月27日。

6、协议生效时间:本协议经双方签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未有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股份转让协议》。

4、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万马科技办公地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金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浙江金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证红升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刘海量2024年12月27日

(本页无正文,为《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金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浙江金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证红升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刘海量2024年12月27日

附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
股票简称万马科技股票代码30069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浙江金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证红升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地台州市椒江区解放南路16弄201室-3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0 股 持股比例: 0.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 6,700,000股 变动比例:5.00% 变动后数量: 6,700,000股 变动后比例: 5.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协议转让权益变动时间为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方式:协议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其他 ? 其他:除上述增持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加或减少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金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浙江金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证红升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刘海量2024年1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