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威复材: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1-03  光威复材(300699)公司公告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8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及后续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股东北京信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聿合伙”)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38,651,936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信聿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信聿合伙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股份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信聿合伙大宗交易2023/10/25-2023/12/2925.4520,432,2552.4577%
集中竞价2023/8/21-2023/12/2926.5018,219,6812.1916%
合计25.9438,651,9364.6493%

信聿合伙本次减持过程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6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未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6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未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减持前减持后
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信聿合伙合计持有股份38,651,9364.6493%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8,651,9364.6493%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信聿合伙于2013年12月完成对公司的股权投资,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2017年9月1日),信聿合伙对本公司的投资期限已满三十六个月不满四十八个月,信聿合伙已成功申请适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

2、上述股份减持期间,信聿合伙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3、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4、信聿合伙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信聿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