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勒新材: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17  岱勒新材(30070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700 证券简称:岱勒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3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2、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授予数量:228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1%。

4、激励对象及人数: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人数为34人,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占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34人)228100%1.01%
合计228100%1.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行权价格:16.57元/份。

6、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7、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期行权时间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第二个行权期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行权条件约束,且行权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行权。

各行权期内,当期可行权但未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或未满足当期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8、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计划考核年度为2023-2024年两个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2023年净利润达到2.6亿元或2023年营业收入较2022年增长100%
第二个行权期2024年净利润达到5亿元或2024年营业收入较2022年增长250%

注:1.上述“净利润”和“营业收入”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准。其中,“净利润”指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以剔除本次、后续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同时,根据各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业绩考核目标实际达成率R为净利润或营业收入实际达成率的孰高值,实际达成率=各考核年度实际完成值/业绩考核目标值),公司依据下表确定全体激励对象的公司层面行权系数:

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考核目标实际达成率R未达到8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并作废失效。

9、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司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比例。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如下:

公司当期业绩考核目标实际达成率R达到80%及以上,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期计划行权额度×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实施本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2、2023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

3、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5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公示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

业绩考核目标 实际达成率R≥100%100%>R≥90%90%>R≥80%R<80%
公司层面行权系数1.00.90.80

考评评级

考评评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考核结果(S)S≥9090>S≥8080>S≥60S<60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100%80%60%0%

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3年7月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3年7月1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可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关于本次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本次授予事项相关内容与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二)授予日:2023年7月17日。

(三)授予数量:228万份。

(四)行权价格:16.57元/份。

(五)授予人数:34人。

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

姓名职务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占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34人)228100%1.01%
合计228100%1.0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1.00%。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五、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在本激励计划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可行权人数变动、行权条件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

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公司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7月17日,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21.88元/股(2023年7月17日收盘价为21.88元/股)

2、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授予日至每个行权期首个可行权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8.69%、22.94%(采用创业板综最近一年、两年的历史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分别采用中国人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的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1.67%、2.26%(采用公司所处证监会行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近1年、2年的平均股息率)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2023年-2025年成本摊销情况测算如下:

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需摊销的总费用 (万元)2023年 (万元)2024年 (万元)2025年 (万元)
2281250.58423.81651.28175.49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权日、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提升核心技术骨干及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则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本激励计划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7月17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任职资格及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激励对象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的范围,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34名激励对象授予228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3年7月17日,行权价格为16.57元/份。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7月17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4名激励对象授予228万份股票期权。

九、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1、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5、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