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勒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于2023年11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段志明先生主持,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3日通过电话等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结合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的考虑,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沟通论证,现决定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且该等授权尚在有效期内,故本次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7日